偷儿
1
偷儿十五岁。偷儿无父无母。无父无母的偷儿是怎么活到十五岁的,谁也不清楚,偷儿自己也忘记了。偷儿过一天算一天,既不去想未来,也很少去回忆过去。
偷儿只记得自己在很小时擦过皮鞋。那时候偷儿还不是偷儿,他叫扫帚星。扫帚星是养母对他的称呼。养父养母在给偷儿生了一个弟弟之后就总扫帚星扫帚星地叫他,后来干脆一脚把他踢出了门。那年,偷儿八岁。八岁的偷儿靠擦皮鞋为生。偷儿在养母家就会擦皮鞋,养母就是专门给人擦皮鞋的。偷儿很小时她便把这套技艺传给了偷儿,因此偷儿在被踢出门时也带上了属于自己的那套擦鞋的工具。
偷儿只擦了两个月的皮鞋便没法干了。一个小流氓擦完鞋之后不给钱,还踩烂了偷儿擦鞋的工具。此后,偷儿靠捡垃圾为生,尤其是单位食堂的垃圾,里面半白半黑的馒头包子经常能让他吃个肚儿圆。可也有捡不到吃的的时候,偷儿不愿挨饿,便盯准了别人的钱包。一般偷儿只偷大姑娘、老太太的钱包,里面往往没有多少内容,不过偷起来胆儿大,也安全一些,被发觉了顶多挨顿臭骂。
有一次偷儿实在饿得慌了,瞅瞅周围没有合适的对象,便把手伸向了一个满脸横肉的中年男人的衣袋里,眼看一笔“生意”就要做成了,中年男人的同伴突然从旁边冲过来,按住了他的手。偷儿心中一沉,暗自说,完了。果然,那两个男人骂骂咧咧地对他拳脚相加,只几下,偷儿便满脸血迹地趴倒在地了。
偷儿在地下蹲了很久,挣扎着站起来。偷儿没哭。哭是没有用的。如果一个人流眼泪,要不是因为心情太激动,那就是企图拿哭当武器。偷儿不是那种拿哭当武器的小屁孩,那种哭没有任何价值。偷儿也不激动,他早习惯了挨打。
偷儿擦了擦脸上的血,便往城东的破桥洞赶。那儿是他的“家”。要是去迟了就没地方过夜了。现在天气一天冷似一天,却偏偏不知从哪儿钻来了个老不死的老乞丐,偷儿要“下班”晚了,桥洞就被他占住了。偷儿已和他干了三次架了,偷儿输了三次,偷儿打不过他。偷儿想,要是自己长大了就好了,长大了谁也不敢来和自己争桥洞。这是偷儿第一次想到长大,或者说是想到将来。
偷儿最终没有走到桥洞。他又累又饿,一头栽倒在了马路上。偷儿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早上。他仍然躺在马路边,不过身边多了一个老头儿。偷儿枕在老头儿的膝盖上,老头儿正用一只破碗往他口里灌凉水。老头儿看上去无精打采的没有一点精神,但显得很慈善。
可怜的孩子,老头儿叹息说,你让我想到了我自己小时候。
偷儿木木地看着他。
老头儿不停地咳嗽,他问,你愿意拜我为师吗?
偷儿仍木木地看着他。
老头儿四处看了看,从身边的垃圾堆里捡出一把锈铁锁来,放在手心轻轻一揉,锁开了。偷儿眼中突然大放异彩。他翻身爬起来,对着老头儿毕恭毕敬地叩了三个响头。
老头儿只教了偷儿一个月,便神秘地失踪了,后来偷儿在一条小巷里发现了他的尸体。偷儿心里隐隐有些难受,但也没去多想什么,生老病死的事儿他见得多了,何况偷儿并不觉得自己该对这个糟老头儿尽任何义务。偷儿内心里压根儿没有“义务”这个概念。
偷儿也忘记了老头儿对他说的话。老头儿叹息着说,这套本事没准儿并不能给你带来好福气,好自为之吧!老头儿说这话时,眼里流露着怜悯、伤感与没落。可惜那份眼神八岁的偷儿是无法看懂的。那时偷儿心中仅仅只洋溢着兴奋和激动:自己再也不用为填饱肚子发愁啦!
偷儿后来便成了偷儿。
2
后来偷儿果真长大了。偷儿长到了十五岁。十五岁的偷儿仍然瘦瘦的,怎么看怎么一副营养不良的模样。但偷儿有钱,有大把大把用不完的钱。他的钱就放在别人兜里,想用时随时去取。偷儿聪明,他依仗老头儿传授的本事,又结合自己实际的偷盗经验,练出了一套出神入化的偷技。偷儿不再睡桥洞,他在市中心租了间房子,住得舒舒服服。
偷儿有了很多朋友。他的朋友大都有着和他相同的经历和身份。偷儿永远是这些人的中心。偷儿技高胆大,一掷千金,所有的人都得看他的眼色行事。他们全都对偷儿毕恭毕敬,打心眼儿里佩服。
偷儿甚至交了一个女朋友,她叫小红,和偷儿年纪相仿,就在城东的梦幻酒吧做陪舞女郎。两人的相识颇有戏剧性。那天小红下班回家,已是凌晨四点,可一出门却怎么也找不到自行车钥匙了,急得满头大汗。偷儿正巧也从梦幻酒吧走出来,他现在是梦幻酒吧的常客。偷儿喝得醉醺醺的,绕着自行车看热闹。小红正好火无处发,便骂道,看什么看,一身臭气!
偷儿也不恼,他蹲在地下摸到根冰棒棍,哗啦一下就把自行车锁捣开了。小红吃惊地瞪圆了眼睛,后来她一拍手,像港台片常见的那样惊叹道:哇塞——好酷!后来,她便成了满身臭气的偷儿的女朋友。
偷儿的事业如日中天,他身边的狐朋狗友们火上加油,建议他牵头玩次更大更刺激的活儿,撬银行的保险柜,然后去办个偷盗公司。偷儿听得兴奋,马上行动起来。这次行动惨遭失败,他们前脚刚踏进银行门,保安人员后脚便跟了上来,偷儿们一个不落全部束手就擒。
他们被送到了派出所,民警们铐住他们的手,分头系在院子里的树上。偷儿费尽气力才弄开了手铐,临走时顺便劫持了在自己身边看热闹的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把他铐在了树上。小男孩吓得哇哇大哭,偷儿听得心烦,抽了他两耳光,又顺手从身上撕下块布条,塞住了他的嘴。
后来,偷儿才知道,那个小男孩竟是派出所所长的宝贝孙子。民警们在发觉偷儿逃跑后,火冒三丈,他们仔细审问了偷儿几个在押的同党,偷儿的前科均被一一抖出。第二天,通缉偷儿的布告贴满了城里的大街小巷。
偷儿再也不能住在城中心租来的房子中了。
偷儿又成了流浪儿。
3
偷儿在风声最紧的时候离开过那座生他养他的城市,后来又回来了。他不太习惯在外地生活。即便是个无牵无挂的流浪儿,有时候也会被背井离乡的心情所困扰。不过他仍然不敢在街头公然露面。他企图去找昔日的狐朋狗友,可因为他有要案在身,谁也不愿收留他。偷儿便只好时常睡睡桥洞,重温儿时的旧梦。
桥洞睡着毕竟很难受,偷儿已深感不适应。但偷儿毕竟是偷儿,他很快便想出了好办法。他随便找个居民小区转一转,凭职业敏感,总能准确地找出哪户人家外出家里没人。偷儿便大咧咧地弄开了门锁登堂入室,睡睡席梦思,在冰箱里找点吃的,或看看电视什么的。如果兴趣来了,而条件又很充足的话,偷儿甚至亲自下厨房为自己炒两个好菜。
偷儿从不在别人家乱翻东西。并非是小偷就必须看什么偷什么,其实每个小偷都有各自的特点。偷儿做事就很有原则,他只在公共场所偷东西。他不喜欢把别人家里翻得乱七八糟的。小时候偷儿很脏,似乎为了某种心理上的补偿,长大以后的偷儿特别爱干净。偷儿喜欢整洁,如果遇上邋遢的屋主,他甚至还帮别人叠叠被子,临走时用扫帚打扫一下房子。偷儿喜欢干这样的事情。就像武侠小说上的某些江湖大盗在杀人越货后喜欢蘸血留名一样,偷儿喜欢把别人家弄得干干净净再走。其实二者在潜意识里比较相似,都是企图留下点什么,这样才有成就感。
即便是偷儿,他被冷淡被遗忘了十多年,也愿意这么做。这似乎是本能。
偷儿本打算去找一找小红,但最终没有。他不愿连累她,因为偷儿很可能有那么一点点爱她。在小红之前,偷儿还基本上没爱过人或被人爱过,哪怕一点点。在舒适的席梦思上四平八仰地躺着,偷儿能闻到屋主留下的气息。偷儿猜测着这儿的男女主人分别是什么样的人,聊以打发时光。偷儿曾幻想过自己要是过着同他们一样的生活会是什么感受。偷儿想,如果我结婚了,对方可能是小红吧!但偷儿无法继续想下去,那些似乎离他太遥远,也过于滑稽。
偷儿有偷儿的生活。
偷是一种“职业”,也是一种“独特”的生存状态。
某一天中午,偷儿睡眼惺忪地从一户人家走出,边走边揉眼睛。因为还没睡好,他心情有些糟糕。那个讨厌的屋主,在偷儿刚要睡着时便回来了。偷儿刚听到了他掏钥匙开门的声音,便从床上一跃而起,站到了门角。屋主进门时,偷儿正好被门挡住了。正在屋主惊诧房子里怎么变了一个样时,偷儿已轻轻拉开门,在楼道口消失了。
4
偷儿东倒西歪地走着,猛一愣神,才发觉自己稀里糊涂地兜到一个小院子中来了。院子尽头是一座矮矮的平房,很破旧。
偷儿在那座平房前无聊地站了很久,突然有了一种进去看看的念头。偷儿已很久没住过这样破旧的小平房了,他觉得这些对他而言已变得很新奇。门关着。偷儿在门上四处找锁,可怎么也找不到。后来偷儿哑然失笑,推门就进去了,因为门上根本没有锁。
屋子里乱糟糟的,偷儿四处打量了一会儿,觉得没什么好玩的,便准备离开。
里屋突然传来一个衰弱的叫声:你回来了。
偷儿一惊,走也不是,留也不是。里屋半天没有动静,突然又传出一阵剧烈的咳嗽声。偷儿好奇地挪了挪脚步,站到了里屋门口。里屋很小,仅仅只能放一张床。床上有个苍老的老太婆,偷儿说不出她有多大年纪,只联想到了一盏晃一晃都会熄灭的麻油灯。她是一个瞎子,眼睛却睁得大大的,眼眶里只看得到一点点浑浊的黑色。福儿,你回来了,她又说,我有一点儿渴。
看来她是认错人了。偷儿站着没动,但他有点想离开,这间房子让他感到很压抑。老太婆翻了翻身子,偷儿看见一团脏兮兮的棉絮从破被子里钻了出来。正是这床破被子触动了偷儿埋藏在心底的一根弦。偷儿记起自己小时候也总穿着破旧的棉袄,破得没有一个补丁。
有补丁的破棉袄和没补丁的破棉袄是有区别的,前者穿着很暖和,后者穿上身却越发觉得寒冷。那是一种说不出滋味的冷。
老太婆又叫了,福儿,给我一点水喝。
偷儿扭过身,在外屋找到了一个茶壶,摇一摇,却是空的。偷儿找到只旧碗,在水龙头那儿接了碗自来水,递给老太婆。老太婆咕噜噜喝下去了,喝完便开始数落儿子:以后你不要再赌啦!小时候你是个多乖的孩子……老太婆说着说着就哭了,她没觉察出偷儿并不是她所唠叨的福儿。偷儿一直没开口,大概她的福儿也很少同她说话。
你小时候是个多乖的孩子呀!老太婆还在唠叨,门门功课都是优秀,要不是你爹死得早……
偷儿听烦了,转身离开了小屋。偷儿在外面转了很久,天慢慢黑下来了,他也没找到适合他过夜的房子。于是偷儿又折了回来,打算去老太婆家蹲一宿。那儿总比住桥洞舒服多了。
街边有家卖包子的。偷儿想了想,顺手偷了四个。他记起老太婆还没吃晚饭。
老太婆的吃相看着让人心酸。她狼吞虎咽着,噎得直翻白眼儿。偷儿端来了一碗水。她边喝边吃,十分钟不到便把四个包子全吃完了。
真好吃!老太婆又唠叨了,好久没吃这样好的白面馒头了,花了不少钱吧?
偷儿没做声,他心里突然暖洋洋的一片。这种感觉,在他十多年来的生命中,几乎从没拥有过。晚上,偷儿躺在外间反反复复回味着那种奇异的感觉,他决定在这儿长住下来。而且,他又一次想起了小红。他决定和她联系,接她到这里玩玩,让她同自己一道分享那种美妙的感觉。他相信那种感觉无父无母的小红肯定也从未体验过。
事实上偷儿想错了。小红刚进门便捂住了鼻子,她把偷儿拽了出来。她不相信偷儿会安心龟缩在这种破地方。她哀求着,希望能挽救她眼中的末路英雄:你要振作,带我离开这座城市,你会东山再起。
偷儿有点动摇,但他最终摇了摇头。他对从前的生活突然感到很厌倦。而在这间小破屋里,却有一种能深深吸引他的东西。偷儿说不清那种东西是什么,但他迷恋。
5
城南宾馆的厨师被炒了鱿鱼。他被怀疑贪污了宾馆里的一道熊爪。这位白发苍苍的老厨师抓破了脑袋也不知道那道熊爪是怎么丢的。它明明好端端地摆在自己面前的灶台上,热气腾腾地散发着香味。老厨师做完这道菜,侧身去舀洗锅水时它就不见了,怎么找也找不着。老厨师四处看看,厨房里只有他一个人。老厨师突然紧张起来,不是怕丢了一道菜会受到处罚,而是他一向很迷信,他怀疑一道名菜突然莫名其妙地失踪,肯定是上天要给他某种暗示。命里注定德高望重的他在退休前三个月会砸掉自己的金字招牌。
老厨师长叹一声,扔了手中的锅勺,遇见谁都说:“我撞见鬼了。”这句听起来含糊不清的话被人理解为是老厨师企图为自己开脱的一种说辞,人们普遍认为那只熊爪是被老厨师自己藏起来了。
其实,老厨师没有撞见鬼,他不幸撞着了偷儿。在他做熊爪时,偷儿就已站在了他背后,此后便一直贴他后背站着,老厨师转身时他也转身,老厨师当然看不见他。就在老厨师扔了锅勺黯然神伤时,偷儿离开了宾馆,直奔老太婆的小屋。他已同她一起生活了好几天了。偷儿每天都能让老太婆吃得很饱,老太婆心情舒畅了他也很快乐。
偷儿万万没有想到,正是自己辛辛苦苦偷来的这道熊爪暴露了自己的身份。老太婆啃着啃着,便教训起偷儿来了,福儿,以后不要再买猪蹄啦,又贵,又怪不好吃的!
偷儿忍不住插了一句,这不是猪蹄,是熊爪。
老太婆一愣,她叫起来,你哪有钱买这么贵的东西?福儿,你是不是又偷人家的了?她的脸上满是悲怆之色。
偷儿愣住了,他第一次像个做了错事的孩子一样不知所措。
你说,是不是偷人家的了?
偷儿咬紧了下嘴唇,最终从牙缝儿里挤出两个字,不是。
偷儿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撒谎。
你蹲下来,蹲到我床头来。
偷儿果真就在老太婆的床头蹲下了。
老太婆用干枯的手摸索着,在偷儿的头发上停留了很久。你不是福儿,她哽咽着,福儿还没有回来!她不再说话,空洞洞的白眼珠儿茫然对着空荡荡的屋檐。
她从此拒绝吃任何东西。
6
偷儿在城南一家破旧的茶馆里找到了常得福,他是老太婆的儿子。这个四十多岁的男人正瞪圆了血红的眼睛,盯着桌子上的麻将牌。
偷儿说,你回去吧,你娘快饿死了。
常得福眨巴眨巴眼睛,又摸了摸乱糟糟的小平头,这才想起八十岁的老娘还在家里挨饿,而自己已在牌桌上趴了近十天了。常得福有点内疚,但他这几天手气不错,赢牌的兴奋很快便冲淡了他内心尚存的一丁点儿不安。他来不及考虑这几天老娘是怎么熬过来的,只是顺手从牌桌上抽出了两张钞票:拿去,一张给她买点吃的,一张算你的辛劳费!
偷儿接过钞票,愣了很久,若有所思。后来他慢慢地走出茶馆,把那两张钞票塞进了门外的垃圾箱里。
偷儿最后走进了派出所。派出所的门房老头儿不知道他就是偷儿,挡住不让他进去,并严厉地盘查他的身份和证件。偷儿费了好大的劲向门房老头儿解释自己是公安局的通缉犯。后来老头儿将信将疑地勉强为他拨通了一个电话。
派出所所长带着几个民警赶来了。他问偷儿,你是来自首的吗?
偷儿点点头。
城南胡同里有个老太婆快饿死了,你们去救救她。偷儿补充说,我只熟悉派出所,所以到这里来了。
偷儿被戴上了手铐。为了防止他再次撬锁逃跑,一位年轻的民警企图把他的手指用细线捆在一起。
所长制止了民警的行为。他问偷儿,你还有什么话要说吗?
偷儿抬起头,所有的人都能看得见他眼里盈满了泪水。偷儿问,监狱里能上学吗?
所长沉默了一会儿,说,少教所里也有学校。
偷儿郑重地点点头。他想,待自己上了学,识了字,首先要给小红写封信,劝她也开始一种新的生活。
(古月奇原创,载于《儿童文学》2000年第9期“文学佳作”栏目。)